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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课教学部组织开展《民法典》普法宣讲会

日期:2020-11-11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《民法典》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营造全体教职工学法、守法、尊法、用法的良好氛围,11月10日下午,公共课教学部邀请山东纵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专职律师崔艳玲在4号教学楼报告厅作《民法典》专题宣讲,宣讲活动由党委书记陈炳志主持,全体教师参加学习

宣讲会上,崔艳玲对《民法典》出台的背景、意义及其构成体系进行了全面阐述,结合 “扶不扶与见义勇为”、“个人信息的保护”、“文体活动的自甘风险原则”等典型案例,对《民法典》的十六个亮点和热点法条进行了详细解读,阐明了《民法典》一系列与日常工作生活相关的新规定、新概念、新精神。崔律师的宣讲深入浅出、通俗易懂,以案释法,以法论事,使全体教师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对《民法典》有了更深的认识,提高了广大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。

陈炳志对崔艳玲的宣讲表示感谢,并结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提出两点要求:一要充分认清《民法典》出台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。《民法典》的编纂把握时代脉搏、回应时代要求,紧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、新挑战,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自己的、凝聚14亿人民共同意志和中华民族精神的法典,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,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,也是增进人民福祉、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,充分体现了以人文本的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。二要准确把握《民法典》的实质内涵,做学习、遵守、维护《民法典》的表率。《民法典》涵盖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方方面面,与我们每个人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,是我们大家教书育人、履职尽责的法律基本功和必修课。无论从个人角度,还是从履职尽责角度,都要求学好《民法典》,用好《民法典》,使《民法典》内化于心,外践于行,成为日常行为规范,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人民安居乐业,国家文明富强。(文/图:李阳阳)